第13版:法治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对劳资双方产生了巨大的“震荡”。在不到一个月的意见征询期内,共收到了19万余条意见。有关专家表示,这种震荡的背后,是中国近十几年社会转型在劳动关系上的投射。近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全程主持《劳动合同法》起草的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她为读者讲述了——
“震荡”背后的故事
拆迁补偿费用怎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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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受理”制度:
减少弱势群体维权成本
申请仲裁须防误区(下)
别中骗子的招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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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 年 12 月 2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拆迁补偿费用怎样分?

  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法治周刊询问:爷爷租住的公房,转租到父亲的名下,后来母亲又成为了房子的承租人。父亲去世后,母亲到了退休年龄,经全家商量,决定让哥哥顶母亲的名继续承租房子。后来公房出售,哥哥就将房子买了下来。我还有一个妹妹,现在房子面临拆迁,请问拆迁补偿费用我们应该怎样分?

  市房产经营公司王登胜答复:该房屋涉及到房屋由使用权变更为产权的问题。在计划经济年代,我们所住的房屋绝大多数是由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当年单位一般是根据家庭人员多少和结构情况给予分配的。该房的产权归国有或集体所有,承租的房屋只有使用权,承租人是家庭成员的一个代表,和其他同住人享有同等的权益。因此,你哥哥当年承租的公房,他享有的权益同家庭其它同住人是一样的。

  在公房出售时,你哥哥将房屋产权买下,房屋由原来的承租使用权变更为产权。虽然将房屋登记在你哥哥的名下,但从房屋的来源看,同住人享有权益应该是存在的,处置房屋应经同住人同意。现在该房子面临拆迁,拆迁所得的补偿应该考虑同住人的权益,适当分配。因你哥哥购买房屋花费了一些房款,购房中也用去了政府给予自己的优惠条件,可适当多分一些,具体情况可协商解决。                   贾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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