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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 年 3 月 2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烟台鲍鱼”申请地理标志保护

  本报烟台讯  据悉,山东烟台已为“烟台鲍鱼”申请地理标志保护。这是继“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之后,烟台第5个进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程序的品牌。

  烟台鲍鱼历史悠久,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为更好地保护烟台的品牌,今年,烟台将争取保证“烟台鲍鱼”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成功。

  开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创造良好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都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几百年来,烟台优越的地理环境和良好的气候条件,造就了许多典型的具有原产地域特征的产品,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在烟台市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烟台鲍鱼”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如果获得成功,相当于免费为产品做国际广告,可以提高烟台的知名度,提高产品的形象、声望、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从消费者角度讲,“烟台鲍鱼”如果能够获批地理保护标志,消费者将更容易识别烟台鲍鱼,以防购买到非正宗的烟台鲍鱼。

  据了解,“烟台苹果”、“烟台葡萄酒”、“龙口粉丝”、“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全市已累计有131家企业获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资格。“龙口粉丝”出口量大,在欧盟市场上深受消费者欢迎,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与欧盟经互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试点产品之一。现在,烟台已上报了“烟台鲍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材料,力争使烟台鲍鱼成为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烟台海参、莱阳梨、莱州梭子蟹有关材料也在搜集整理中。                  (柴 叶 田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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