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一致同意董事黄玉传、王梦光、王国光退出董事会并将其三人共同拥有本公司注册资本6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董事刘长兴,转让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将全部由现有股东所占股份的比例承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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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