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崂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崂山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虚假有奖销售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这是全市工商系统查处的首起汽车有奖销售违法案件。
据悉,崂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汽车销售公司自2007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进行有奖销售活动,期间对新购车户进行抽奖,抽取了1名中奖者参加欧洲行。但当事人此前却在青岛汽车网、《青岛日报》的广告中宣称“活动期间将从新购车主中抽取2位参与欧洲行活动”。经调查,该公司负责人承认为吸引消费者购车,同时减少公司费用,对中奖概率作了虚假宣传。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中明确规定 ,对所设奖项中奖概率等作虚假不实的宣传,属欺骗性有奖销售违法行为。崂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决定。
(冯 云)